2020年中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有自有住房)

编辑:中山入户网   阅读:5325  时间:2020-09-28 22:08
描述:当你来中山多年,稳定工作好几年或好多年了,并在中山购置房产,现需要把户口转中山来,怎么办?可能好多朋友并不了解中山稳定就业入户政策,今天小编来你了解一下如何办理稳定就业入户。

稳定就业,顾名思义是指在中山有稳定的工作,在中山办理居住证并正常缴纳社保。工作稳定了,外地户口的朋友们,为了小孩能上公立学校想把户口转过来那该怎么办理呢,小编今天给大家讲解稳定就业入户相关政策。

2020年中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有自有住房)

一、入户条件:

在我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户中山。

二、所需证明资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 现场填写的个人入户声明书。
  3. 出具申请人自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在我市连续办理36个月的《居住证》正本及复印件(如居住证无法反映相关办证记录的,可自行在流管部门打印连续36个月办理《居住证》的记录,或由公安部门向流管部门内部核查,36个月内居住证延期或续办的间隔时间超过3个月(或93天)的,视为不连续。)
  4. 出具申请人自行在中山市社保部门打印自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在我市连续参保36个月的参保证明。(36个月内参保月份断开累计逾3个月的,视为不连续。)
  5. 随迁子女超18周岁,属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的,还应提供全日制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本人现场签发的未婚声明书(外省迁入且随迁小孩在1520周岁的由市公安局审批)。

三、注意事项:

  • 自有住房的定义: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在我市的房产。
  • 连续居住、连续参保的定义:申请人在中山连续居住或连续参保社保时间内,断开的时间累计不能逾3个月(或93天)。超出的,视为不连续。连续居住、连续参保的条件须同时满足。
  • 社保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申请人提供的社保证明中至少应参加国家法定参保种类中的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申请人自停止参保当月起前溯最近的36个月的参保凭证;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继续购买社保;依法不能再参保的,还应提供有效的合法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商住。属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农村宅基地,按《解决入户问题工作会议纪要》(〔2014113号)处理。
  • 199611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随迁入户中山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涂改的,应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补发或换发。199611日以前出生的未成年人随迁且无法提供《出生证》的,须提供广东省司法厅备案登记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医学鉴定报告。结婚证遗失的,应到婚姻登记部门补领结婚证或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亲子医学鉴定报告、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档案底册或证明。
  • 集体户口簿首页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经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公安机关可视同已查验原件使用。
  •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随母迁移,不得留在迁出地跟随其他亲属。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原因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且不存在本市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单独做户主立户。
  • 对需要核查的入户申请资料,调查核实时间不计算在行政确认审核时限内。
  • 采用隐瞒事实真相、变造(捏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伪造)入户证明材料等手段申请办理户口登记迁移事项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收缴虚假伪造证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当事人;已违规取得户口的,注销户口,收缴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当事人。
  • 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事项,必须自公安机关作出同意行政确认结果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
  • 根据市政府规定,公租房内的户口仅允许申报出生入户、市内夫妻投靠和公租房迁移至公租房,暂不允许市外迁入。
  • 经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入户申请资料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一致的,应在户口迁入我市前纠正一致。
  • 公安机关受理入户申请资料时原则上需收取存档原件;原件无法收取存档的,应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应按A4纸标准复印。入户申请由公安机关受理并负责解释。

稳定工作好几年,中间社保有断缴或居住证不连续怎么处理?根据政策要求,社保不可以断缴,居住证也不可以断缴。稳定就业入户不能满足条件,小编推荐你走技能人才入户,也叫考证入户。这种入户方式更简单便捷,只需要考一个职业资格证,高级工仅需一个月社保,中级工仅需6个月社保。人才入户也不需要居住证。考证入户报名咨询热线:189-2332-2208